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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水产良种场复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市级水产良种场复查的通知 各县(市)渔业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水产原良种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合肥市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规定,决定对一批已到有效期的市级水产原良种场进行复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考评对象 2013年前公布的市级水产良种场(名单见附件1)。 二、复查考评内容 (一)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在种质资源保存、提纯复壮和原良种推广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二)原良种质量和生产规模情况。 (三)基础设施、仪器设备、配套设施的改善情况。 (四)各项档案及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其他需要复查的情况。 三、复查考评程序 (一)企业自查。各良种场根据复查考评内容,认真梳理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对照《合肥市水产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形成复查材料,报所在县级渔业部门。 (二)县级审核。各县(市)渔业部门在收到良种场复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市畜牧水产局。我局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三)重新认定。请各地于2018年3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市级水产良种场复审情况报市级水产渔政处,我局将对复查合格的良种场重新批准公布。 联系人:李琪;电话:63537670;邮箱:343745679@qq.com。 附件:1. 市级水产良种场验收考评表 2. 已到有效期的市级水产原良种场名单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 合肥市级水产良种场验收考评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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